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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金融村官”,实现全省所有市(县)全覆盖
我省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江苏样板”
记者16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获悉,自2019年8月以来,该局积极推动试点乡镇实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倾斜、模式创新和资源下沉,并实现试点乡镇所有市(县)全覆盖。该局日前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巩固扩大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成果成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两个全省覆盖”“两个持续推进”,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江苏样板”。
据悉,“两个全省覆盖”指“党建引领全省覆盖”和“金融顾问全省覆盖”。《通知》要求联动地方政府推动成立乡村振兴金融党委、党建联盟、网格党支部等,实现“党建+金融+三农”全省覆盖,同时推广“一行政村两金融顾问”服务,选派“金融村官”,实现农村金融咨询便捷服务全省覆盖。“两个持续推进”则是“持续推进服务提质”和“持续推进协同配合”。
《通知》强调,各监管分局要充分挖掘创新亮点和典型经验,由试点出经验,用示范推扩面,及时将可复制的金融产品、项目、经验推广到全省其他乡镇,从“一镇一品”向全省“多镇全品”发力,为全省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示范。
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首批次19个试点乡镇贷款余额717.7亿元,比试点初期增长126.3%,超过所在县(市、区)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0.6个百分点;第二批次41个试点乡镇贷款余额1735.5亿元,比试点初期增长73.3%,高于全省同期涉农贷款增速38.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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