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具体的规定,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关键词: 交通管理 公安机关
Copyright 2015-2022 欧洲地质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